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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其2006年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什么要将“消费与环境”确定为本年度的年主题?它有什么含义?围绕这个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开展哪些方面的活动?有关问题如下:

    问:中消协已经公布2006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请问“消费与环境”到底有什么含义?尤其是这个“环境”,它是指社会环境呢,还是指自然环境?

  答:其实“消费”与“环境”都可以有多种解释和分类,如果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讲,那消费特指的应该是生活消费,就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而这个环境,不仅指自然环境,还应当包括人为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与环境”的含义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消费保护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议,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广泛征求全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经常务理事会审议,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05年年主题为“健康·维权”。

    一、“健康·维权”年主题的涵义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生活中生命健康的程度是体现国民的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我会年主题所指的生命健康权是广义上的,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成功经验,从1997年开始,每年确定一个年主题,并围绕年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按照年主题确定的原则,中消协确定2004年的年主题是“诚信·维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社会成员都是消费者。消费行为是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必要手段。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离不开具体的消费环境。消费环境是消费者个人不能控制的,但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的决策。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所说的“放心消费环境”是指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切实保障,真正实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零风险”,商品售后服务诚信、负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不会因“担心”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降低消费意愿,促进有效需求的增加,消费者的弱势地位逐步得到改善,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与经营者平等的主体之一。消费者在生活消费过程中享受舒适和便利,获得精神上、心理上的满足和乐趣。这也是现实条件下消费者希望的“放心消费环境”。
   必须指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将贯穿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个进程,是一项需要长期进行的系统工程。
   2003年年主题活动重点针对五大问题:假冒伪劣、价格欺诈、格式条款、虚假宣传、强制交易,开展的活动有:
   (1)在全国广泛召开消费者座谈会,完成全国消费环境现状调查.... 
 
   
     所谓科学消费,是指符合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进步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
   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是科学消费的前提。科学的消费观念与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相联系,是指根据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自觉地运用科学知识进行合理消费,以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最高标准,并把这一标准贯彻到衣、食、用、住、行等与人的生活有关的各种消费形式中去,使各种消费形式都从不同的方面为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服务。科学消费,首先要求消费者具有一定的消费知识和科学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指导日常消费活动,完善消费结构,使既定的收入获得最佳的消费效益。其次,要正确处理当前消费和长远消费、消费和积累的关系,使消费既能满足现实需求,保证身心健康,又能兼顾长远需要,促进全面发展。第三,要选择健康正确的消费方式,避免过度消费所造成的资源大量浪费和环境污染,使人类能够合理、均衡地使用有限的资源,尽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可持续消费。第四,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要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不断升迁,表现在用于生存消费的比重不断下降,用于发展消费和享受消费的比重不断上升。现在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小康社会,合理科学的消费导向应当是保证生存消费,鼓励发展消费,适当享受消费。第五,要继承、发扬先进的消费文化传统,反对....
 
   
     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中消协从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五”计划的需要出发,从适应小康社会消费需求的变化出发,从解决维权热点和国际消费者运动的发展趋势出发,确定了“绿色消费”的年主题。中消协所说的绿色消费,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绿色消费”的概念进入我国时间还不长,有很多消费者对它还比较陌生,但面对屡屡出现的有毒大米、面对喷洒了大量农药的蔬菜、面对引发严重室内空气污染的装修材料,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面对……。人们不再无动于衷,人们越来越关切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绿色生活。但美好的生活要靠我们自己去创造,中消协在“绿色消费”年主题宣传提纲中特别指出,“绿色消费”不仅与经营者生产有关、与政府监管有关,而且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生活方式有关。因此,“绿色消费”年主题,也不再仅仅强调消费者的权利,而且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义务,强调“绿色消费”需要全国消费者的努力,强调国民消费教育的重要性,这是以往的年主题宣传中所没有的,对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倡导社会文明风尚....
 
   
     早在1998年,中消协就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征集年主题。经过汇总,有三个主题比较集中,一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消费者的安全权;三是为了农村消费者。根据当时的背景,中消协理事会确定1998的年主题是“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的年主题是“安全健康消费”,实践证明,这两年对年主题的决策是正确的。为确定2000年的年主题,中消协提前召开了全国消费者秘书长会议。根据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精神,大家一致同意将当年排在第一位的“知情权”作为2000年的年主题,并用“明明白白消费”表述,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得到了中消协二届九次理事会的通过。
   为宣传贯彻“明明白白消费”年主题,中消协年初即向全国发出“明明白白消费”年主题宣传提纲,开宗明义,点出“明明白白消费”年主题的实质:“明明白白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明明白白消费”是经营者的义务;“明明白白消费”是政府的责任;“明明白白消费”是启动消费的前提; “明明白白消费”是消费观念的升华。
   围绕“明明白白消费”这一贯穿全年的主题,中消协开拓创新,联动全国各级消协,举办每月专题活动,每月一次,分别开展了“明明白白搞装修”、“明明白白喝饮料”、“明明白白打电话”、“明明白白去旅游”、“明明白白买电器”、“明明白白做美容”、“明明白白选电脑”、"明明白白保健”、“明明白白买住房”、“明明白白寻医问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现实中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最严重、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安全健康权益问题。医疗事故致人死亡问题、假酒害人问题、豆腐渣楼房倒塌伤人问题、瓶装啤酒爆炸伤人问题、燃气热水器使人窒息问题等日益凸现出来,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因此中消协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将1999年的年主题确定为“安全健康消费”。“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要求社会各方面都要努力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首先,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其次,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立法工作,完善提高质量标准,在强化市场监督,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要把打击损害消费安全健康权益行为作为重点;第三,号召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把确保安全健康放到第一位,要敢于同各种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由于“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符合国情,切中时弊,推出之后,社会反响强烈,各界迅速行动跟着推进。如果说,前两年的年主题还仅限于消费者协会系统内部的话,那么从“安全健康消费”开始,它就变成了社会主题,全社会都围绕着这一主题行动起来了。
 
   
     1998年的年主题是“为了农村消费者”。这一主题的确定,紧扣党的十五大精神,重视占全国80%的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针对性地解决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对农民权益损害严重的问题。
   围绕“为了农村消费者”的主题,中消协组织开展了六项活动:
   一、是组织了“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专项调查。
   二、是开展了以“为了农村消费者”为主题的’9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召开了旨在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组织监督网络和普及《消法》知识的现场会暨经验交流会。
   四、是开展农资比较试验和涉农调查。
   五、是推动农村司法保护,开展涉农法律援助。
   六、是举办“为了农村消费者”新闻大赛。   
在1998年十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稳定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购买力作为把握全局主动权和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并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从而进一步证实了....
 
   
     鉴于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增无减,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制止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为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消法》相应的要求,1997年中消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活动,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史上第一个年主题。从此以后,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将年主题作为工作主线之一,为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联动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围绕“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中消协开展了五项活动:
   一、是在3·15之前组织了“讲诚信,反欺诈”消费者问卷调查活动。
   二、是在举办了以“讲诚信,反欺诈”为主题的’9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举办了“讲诚信,反欺诈”高层论坛活动。
   四、是组织开展了争创“诚信店(市场)”活动。
   五、是开展十大行业经营承诺调查。
      通过一系列活动,使“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逐渐深入人心,经营者提高了自律意识,消费者提高保护意识,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对唤起全社会关心、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