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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绿色消费
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中消协从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五”计划的需要出发,从适应小康社会消费需求的变化出发,从解决维权热点和国际消费者运动的发展趋势出发,确定了“绿色消费”的年主题。中消协所说的绿色消费,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绿色消费”的概念进入我国时间还不长,有很多消费者对它还比较陌生,但面对屡屡出现的有毒大米、面对喷洒了大量农药的蔬菜、面对引发严重室内空气污染的装修材料,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面对……。人们不再无动于衷,人们越来越关切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绿色生活。但美好的生活要靠我们自己去创造,中消协在“绿色消费”年主题宣传提纲中特别指出,“绿色消费”不仅与经营者生产有关、与政府监管有关,而且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生活方式有关。因此,“绿色消费”年主题,也不再仅仅强调消费者的权利,而且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义务,强调“绿色消费”需要全国消费者的努力,强调国民消费教育的重要性,这是以往的年主题宣传中所没有的,对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倡导社会文明风尚是有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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