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衡阳消费信息网-年度主题98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8年的年主题是“为了农村消费者”。这一主题的确定,紧扣党的十五大精神,重视占全国80%的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针对性地解决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对农民权益损害严重的问题。
   围绕“为了农村消费者”的主题,中消协组织开展了六项活动:
   一、是组织了“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专项调查。
   二、是开展了以“为了农村消费者”为主题的’9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召开了旨在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组织监督网络和普及《消法》知识的现场会暨经验交流会。
   四、是开展农资比较试验和涉农调查。
   五、是推动农村司法保护,开展涉农法律援助。
   六、是举办“为了农村消费者”新闻大赛。
   在1998年十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稳定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购买力作为把握全局主动权和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并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从而进一步证实了中消协开展“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活动,是紧紧围绕了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它唤起了社会各界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使命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农村广大群众的关系,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农村的影响力,增强了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