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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现实中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最严重、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安全健康权益问题。医疗事故致人死亡问题、假酒害人问题、豆腐渣楼房倒塌伤人问题、瓶装啤酒爆炸伤人问题、燃气热水器使人窒息问题等日益凸现出来,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因此中消协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将1999年的年主题确定为“安全健康消费”。“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要求社会各方面都要努力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首先,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其次,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立法工作,完善提高质量标准,在强化市场监督,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要把打击损害消费安全健康权益行为作为重点;第三,号召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把确保安全健康放到第一位,要敢于同各种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由于“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符合国情,切中时弊,推出之后,社会反响强烈,各界迅速行动跟着推进。如果说,前两年的年主题还仅限于消费者协会系统内部的话,那么从“安全健康消费”开始,它就变成了社会主题,全社会都围绕着这一主题行动起来了。